為保障經濟發展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及目的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寶雞市陳倉區香泉鎮南峪村、硤里村、王家莊村,拓石鎮九峰村,四至范圍:
地塊一、香泉鎮南峪村。該宗地東臨內陸灘涂,南、西、北臨喬木林地(詳見勘測定界圖)。擬征收土地面積0.73畝(全喬木林地)。
地塊二、香泉鎮硤里村。征收范圍見勘測定界圖。擬征收土地面積1636.299畝(其中旱地208.9215畝,田坎10.266畝,果園141.5895畝,其他草地32.994畝,天然牧草地0.051畝,其他林地171.9585畝,其他園地19.1505畝,喬木林地981.63畝,農村道路29.328畝,農村宅基地37.0755畝,設施農用地3.006畝,裸土地0.3285畝)。
地塊三、香泉鎮王家莊村。(1) 該宗地東、南臨喬木林地,西臨內陸灘涂,北臨旱地(詳見勘測定界圖)。(2)該宗地東臨內陸灘涂;南臨旱地;西臨喬木林地;北臨農村道路(詳見勘測定界圖)。擬征收土地面積17.187畝(其中旱地6.7125畝,其他園地3.0315畝,喬木林地0.1665畝,其他林地7.0515畝,其他草地0.063畝,田坎0.162畝)。
地塊四、拓石鎮九峰村。該宗地東臨喬木林地,南臨天然牧草地,西臨喬木林地,北臨天然牧草地(詳見勘測定界圖)。擬征收土地面積7.11畝(全天然牧草地)。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按“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組卷報批,土地用途為陜西大莊里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屬于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安置意見
(一)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發〔2024〕4號)和《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寶陳政發〔2024〕24號)執行,標準為每畝3.99萬元。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依照《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莊里抽水蓄能工程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的通知》(寶陳政發〔2024〕37號)執行。
(二)社會保障安置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養老保險的意見》(陜人社發〔2011〕149號)文件精神,由區人民政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三、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相關事宜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或相關權屬材料到香泉鎮、拓石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手續。若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如期辦理補償登記手續,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確認的結果為準。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香泉鎮、拓石鎮人民政府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意見。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或個人。公告時間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
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