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等有關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現狀及面積
位置:寶雞市陳倉區香泉鎮前鋒村。四至:該宗地東臨前鋒村五組公路;南臨前鋒村宅基地;西臨前鋒村園地;北臨前鋒村林地(詳見勘測定界圖)??偯娣e:5.886畝(其中旱地2.3595畝,其他園地0.252,其他林地3.2745畝)。
二、擬征收目的:公用設施用地。
三、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發〔2020〕12號)和《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區征收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寶陳政發〔2021〕2號)規定標準計算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有關規定標準計算補償。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對被征收土地的農業人員實行貨幣安置,征地補償安置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五、被征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轄區鎮(街)土管所辦理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統一征地辦公室;聯系人:宋建明;聯系電話:0917-6216057)
陜西華電陳倉10萬千瓦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勘測定界圖.pdf
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