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以及陜政土批〔2012〕1530號文件批復、《寶陳政公﹝2024﹞3號征收土地公告》為依據,征用虢鎮街道辦南堡村集體土地15.225畝、西堡村集體土地359.514畝作為建設用地。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和虢鎮街道辦及南堡村、西堡村村委會對所涉范圍內土地征收補償情況進行了復核,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現狀、面積及補償安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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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 地村 |
征收的地類 |
征地總面積(畝) |
地價款(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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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村 |
水澆地 |
14.64 |
1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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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渠 |
0.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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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15.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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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堡村 |
水澆地 |
135.6585 |
1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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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77.7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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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 |
6.2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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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園地 |
17.9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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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木林地 |
0.1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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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林地 |
61.87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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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道路 |
12.7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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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渠 |
0.5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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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農用地 |
3.7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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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34.2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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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 |
0.43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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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 |
8.00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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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359.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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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74.739 |
二、征地補償金額
(一)南堡村
1、地價款(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5.225畝×115000.00元/畝=1750875.00元
2、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15.225畝×25000.00元/畝=380625.00元(由村委會包干使用,費用包含青苗、果樹及農用地配套設施、路、渠、井,菜地、大棚、園地、苗圃、看護房等)
以上兩項費用合計:2131500.00元(貳佰壹拾叁萬壹仟伍佰元整)。
(二)西堡村
1、地價款(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359.514畝×115000.00元/畝=41344110.00元
2、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316.812畝×25000.00元/畝=7920300.00元(由村委會包干使用,費用包含青苗、果樹及農用地配套設施、路、渠、井,菜地、大棚、園地、苗圃、看護房等)
3、征地范圍內42.702畝集體建設用地所涉地上附著物、構建筑物拆遷補償以第三方評估為依據,據實結算。
以上費用合計:49264410.00元(肆仟玖佰貳拾陸萬肆仟肆佰壹拾元整)。
三、農業人口安置辦法:以貨幣補償的形式安置,補償費已核定在上述安置補助費中。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統一征地辦公室;聯系人:宋建明;聯系電話:0917-6216057)
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倉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