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擴大全區夏播秋糧面積,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鞏固提升糧食產能,貫徹落實《中辦 國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糧食安全責任制規定>》精神和農業農村部“壓緊壓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確保糧食種足種滿不撂荒”要求,進一步強化糧食生產屬地責任和領導干部責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寶雞市陳倉區2022年擴種夏播秋糧獎勵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征求意見建議時間為2022年5月1日至5月30日)。
電話:0917-6231385 地址:陳倉區黨政機關集中安置中心主樓4樓
附件:
寶雞市陳倉區2022年擴種夏播秋糧獎勵辦法
為切實擴大全區夏播秋糧面積,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鞏固提升糧食產能,貫徹落實《中辦 國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糧食安全責任制規定〉》精神和農業農村部“壓緊壓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確保糧食種足種滿不撂荒”要求,進一步強化糧食生產屬地責任和領導干部責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2022年擴種夏播秋糧獎勵辦法。
一、目標任務
全面落實我區糧食生產60萬畝和17萬噸目標任務。各鎮街要切實把夏播秋糧生產目標任務落實到村、到組、到田塊,做到應種盡種、宜種盡種。嚴格執行糧食生產“穩口糧、穩玉米,擴大豆、擴油菜”的“兩穩兩擴”基本方略,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提升農機裝備水平,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二、獎勵對象
按照“誰種糧獎勵誰”的原則,獎勵對象為我區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戶,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三、獎勵標準
(一)支持擴種夏播秋糧生產
1.對種植玉米、大豆、薯類的農戶,每畝獎勵20元。
2.對規模種植玉米、大豆、薯類50–100畝的新型經營主體,每畝獎勵25元。
3.對規模種植玉米、大豆、薯類101–500畝的新型經營主體,每畝獎勵30元。
4.對規模種植玉米、大豆、薯類501畝以上的新型經營主體,每畝獎勵35元。
5.對流轉土地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獎勵節水灌溉設備。
6.對規模種植大豆5000畝以上的新型經營主體,獎勵大豆專用收割機購置補貼20萬元。
7.對種植秋糧500畝以上且收益超過10萬元、15萬元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分別獎勵2萬元、3萬元,主要用于獎勵村干部。
(二)支持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試點
8.支持新型經營主體開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等農機農技農藝創新試點,發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100畝以上,購置專用機械按照不超過50%的比例(含農機具購置補貼)獎勵。
四、資金保障
《寶雞市陳倉區2022年擴種夏播秋糧獎勵辦法》獎勵資金從產糧大縣(區)獎勵資金中列支,資金保障由區財政局具體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督查考核。各鎮街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保障糧食安全責任,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區委、區政府將年度糧食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鎮街鄉村振興和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二)遏制棄耕撂荒。禁止出現棄耕棄種和季節性撂荒。對棄耕棄種、季節性撂荒1年及1年以上的農田,在告知原承包戶后仍不耕種的,村委會按照“四議兩公開”議事制度流轉或季節性流轉至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新型經營主體代耕代種,種植收入歸耕種者所有,并按規定享受國家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
(三)規范發放流程。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制定《陳倉區2022年擴種夏播秋糧獎勵辦法實施方案》,落實獎勵辦法兌現獎勵資金。各鎮街具體負責落實,規范獎勵資金審核、發放、公示等環節,精準識別獎勵對象,精確核查獎勵面積,及時足額發放獎勵資金。
(四)強化資金監管。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管力度,隨時掌握獎勵資金發放進展情況,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獎勵資金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做好政策宣傳。夏播擴種獎勵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鎮街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明確獎勵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的生產者,獎勵目的為擴種秋糧和穩定種糧農民收入。要引導鎮街干部特別是村干部,準確把握獎勵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做到應種盡種、宜種盡種,確保獎勵辦法落實落地。